近期《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接下来锐思教育将就《管理办法》以及近期教育局就《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进行重点分析。
《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
是在《管理办法(试行)》三年以及结合“双减”政策的背景下,为遏制竞赛乱象横生的现象,逐步缓解竞赛导致的培训热,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所印发的。
《管理办法》在认定流程方面的优化
鉴于三年以来,竞赛管理制度已经相对成熟,《管理办法》将原“每年一次”的竞赛申报、受理和审核周期调整为“三年一次”,以便更好地稳定社会预期。
《管理办法》在竞赛组织方面的优化
明确主体责任,坚实“零收费”原则,确保程序严格,严格结果使用。
明确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并要求举办单位在证书上标明不作为依据的声明字样。
《管理办法》在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方面的优化
严禁组织参加违规竞赛,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属地责任。
《管理办法》对规范国际性竞赛提出的要求
《管理办法》将国际性竞赛纳入管理范围,要求由中方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按照本办法执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中国境内举办时,应由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于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投诉举报渠道
教育部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 门通过调研、巡查、暗访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
2022年竞赛活动申报开始时间
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前。为做好衔接,2022年的竞赛活动申报将于今年5月开始。
近期政策情况变动较快,家长应当及时关注进行的政策动向以及消息通知。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天津锐思教育有专业的人员可以为您答疑解惑,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或添加微信以下进行咨询:15320062912(手机号同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