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区公布了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的详细要求,现在锐思教育为您总结了详细信息,供您参考阅读。
一 报名条件
1.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和平区接受教育,且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3.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4.居往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为天津市和平区
二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
三 所需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
2.居往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开具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和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能清晰体现相应缴费时段的还需提供《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单》)。
注: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和平区养老及医疗保险,且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