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中考政策发生了重大改革,涉及外省初三学生回津中考。天津市蓟州区发布了相关处理政策,一起来看看。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人户统一”九年级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人户分离”九年级学生: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随四老”九年级学生: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蓝印户口学生
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直属初中: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乡镇初中:家长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结果,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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