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东区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
一、转学办理范围
八年级(2024级)九年级(2023级)
注:七年级(2025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3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7月7日至7月1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河东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
3.全国电子学籍号
(二)外省户籍学生需提供
1.在有效期内的河东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①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初中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②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转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回津转学课程咨询:18522807723
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转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7月7日至7月1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http://hdczzx.tjzsbm.com
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 (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2.信息填报。7月7日至7月18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上传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27日收到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具体要求,8月28日学生及家长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现场核验材料。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5.到校上课。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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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本市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27日收到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5.申请转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学校。完成安置后,未向安置学校报到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转学。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84110241
关于天津市户籍学生在天津市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转学登记的通知(转入)
转学对象
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人户统一”政策,本市户籍新二——新五年级(“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学校学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及对应房 产的家庭,学生在2025年暑假由五年级升入六年级时可申请转学1次。
学区范围
东景大厦、春华里、明和里、城市之星、城市之光、汇和家园、巨福园、巨福公寓、裕阳 花园、巨福新园、美福园、惠森花园(2、3、6、7、10-18、20号楼)、裕阳大厦、久福园、 金康园、英禧公寓、御景嘉园、万春花园、秋实园、城市星座、姚台大街12号楼、和平村大街 9/1-9/5、天善社大街81号院2-3-4号楼、华莹里、丁(鼎)安里37号、聚安东园、聚安西园、 盛华园、新博园、华云大厦、创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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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8:30-11:30
?登记方式:现场验证并填写转学登记表
转学生家长需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证件包括:
(1)房产证{取证时间在24.11.15及以后的,需要提供存量房屋(二手房)买卖协议}
(2)学生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父母两人的户口首页、本人页。
(4)学生出生证。
(5)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协议。
(6)全国学籍号(字母+18位数字)
?登记材料上传:家长按要求上传证件照片到指定邮箱。
办理
?办理时间:2025年8月25-26日
?办理方式:核验证件合格后学籍网上进行学籍转入
?办理流程:
(1)学位空余量能够满足转学登记学生数量的年级,学校接收符合条件且材料核验合格的 学生转学,家长会收到电话通知,家长负责联系转出学校配合学生的学籍转入。
(2)学位空余量不能够满足转学登记学生数量的年级,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登记情况和 河东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河东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且材料核验合格的学生统筹安排转学,家 长会收到电话通知,家长负责联系转出学校配合学生的学籍转入。
几点提示
1.我校、河东区教育局审核家长提交的转学材料,同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该生学籍状态是否正常、学籍信息与转学信息是否一致,如不符合转学要求,电话告知家长,便于家长完善转学材料或回原校就读。
2.上传邮箱的证件照片需符合照片要求,以免影响转学流程。
3.本次申请登记仅针对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的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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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转学登记的通知
登记条件
户籍和住房(新建商品房即一手房、存量房即二手房持有满三年或2024年11月15日(不含)前,已签订《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均在我校学区片内(皓林园、皓阳园、浩鸿园、清霖园、紫玉园、蓝山园)的新二年级、新三年级的学生。
登记时间
202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
登记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实验学校(河东区鲁山道204号)。
相关说明
1.有转学意向的学生请由1名监护人带着学生本人进校(其他人员不得进校)。进校时携带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与学生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如购买的是新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如购买的是二手房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或提供2024年11月15日(不含)前存量房买卖的网签协议)、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如离异,须提供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相关证明)、学生出生证、原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提供的全国学籍号,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套)进行现场查验。
2.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进入学校就读的学生六年级毕业后直接升入我校初中部,不再享受本学区片学生的初中招生政策。
3.本次转学登记若学校剩余学位不满足转学需求,学校将上报所有登记学生信息,由河东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
咨询电话
58060666—8010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回津转学课程咨询:18522807723
2025年东局子学校暑期转学通知
学校将于2025年7月2日—8日进行秋季学期本市学生转入申请登记,只接收新二至新六年级片内户籍且符合《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要求的学生(一年级入学时户籍属于上杭路街的不予办理)。准备转入学校的学生,请于2025年7月8日前进行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
若学校剩余学位不满足转学需求,则需在河东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咨询与申请时间
2025年7月2日—9日
办理审核时间
2025年8月25日—26日
申请地点
东局子学校(东兴路7号)北门传达室
所需材料
请带好转学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市片内户籍学生转学所需材料:户口本、房本、接种证、全国统管学籍号,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期会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再行通知,您也可关注我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转学咨询电话:8423895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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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登记的通知
现将河东区2025年秋季学期关于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我区小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对象
拟转入河东区小学新2-5年级的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就读的,河东区不再接收转学。
登记时间
?咨询与申请时间:2025年7月7日(周一),上午8:30带齐所有材料到校申请登记。
?办理时间:2025年8月25日—26日
登记地点
河东区各公办小学均为登记点,请根据居住证地址到就近的学校进行登记。
相关说明
?登记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转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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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转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6.准确的学生全国学籍号。
?转学申请登记仅作为统筹安排的依据,登记学校、登记先后次序与统筹结果无关。河东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登记情况及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区内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并将于2025年8月30日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统筹安排的公办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结合河东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河东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冠云小学。
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的,均取消转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统筹安置学位的依据。
3.家长应提前与转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其同意并能积极配合办理转学流程。如因转出方拒绝导致转学流程失败,学生将返回原学籍校就读。
4.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在河东区入学且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中途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小升初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5.本次申请登记仅针对2025年8月(2025年秋季学期)的转学。如有新的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6.到校登记时不带孩子,来一位监护人即可,请带好黑色水笔方便填写资料。
咨询电话:84648005 2437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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